摘要:
“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有著固定而明確的含義。在現代生活中,“仁”可經過詮釋而產生現代價值,即“個體道德價值”、“社會倫理價值”和“人的自覺精神”。然而,“仁”與現代生活應是一種雙向互動即“兩端而一致”的關系。因此,面對現代生活,詮釋“仁”之現代價值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對“仁”進行“自我調節”。即,突破“意圖倫理”的限制,將“責任倫理”的有益成分納入自身。質言之,以“義”充實“仁”乃對“仁”進行“現代調節”的重要內容。
01
盡管《論語》采用的是語錄體,故理論性、系統性顯得不足,但“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這一點是明確的。張岱年說:“孔子思想以仁為中心,雖由行仁而達到樂以忘憂的境界,……”然而,正因為《論語》的理論性、系統性之不足,關于“仁”之核心含義常引發后人的爭議,有的甚至認為其沒有“確旨”。對此,張岱年曾批評說:“后人惟不知孔子自有仁之界說,而謂孔子一生未嘗說出仁之確旨,乃自己為仁字另定界說。結果或失之玄虛,或失之儱侗,或失之膚泛,或失之瑣碎;且皆于《論語》言仁各條或合或不合,牽強比附,終不可通。”在張岱年看來,“仁”是一個統攝諸德之普遍性的最高范疇,其核心含義是“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他說:“仁之本旨,只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可見孔子所謂仁者,如何平實而非玄虛,如何明確而非儱侗;切近簡易,而又宏偉廣大;統涵諸德,而不失自為一德。”這里,張岱年所論包括兩層意思:一是關于“仁”的定位,即,它是統攝各種美德的具有普遍性的最高范疇;二是關于“仁”的核心含義,即,它的核心含義在于“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不過,這兩層意思當中,前者恰切,后者則不很恰切。
那么,何為“仁”的核心含義呢?概括地講,“仁”作為最高范疇,核心含義是“愛人”。或者說,關懷人、尊重人即“愛人”乃“仁”的“本旨”。就“仁”的文字結構來看,它由“人”、“二”構成,指兩個人在一起。由兩個人在一起,孔子進一步抽象,賦予其以“愛人”的道德內涵,并將其置于諸德之上,從而形成普遍性的最高范疇。基于此,孔子一生以關懷人、尊重人為立身之本。典型的事例是他聞知馬廄被燒后的反應。《論語》載:“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因此,孔子不僅反對人殉、人牲,也反對用土俑、木俑以為犧牲,甚至以“無后”來詛咒“始作俑者”。《孟子》載:“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后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實際上,孔子對“仁”的核心含義有諸多論說,只不過未以定義的形式界說而已。《論語》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對此,《韓非子》的論述可為孔子思想的注解:“仁者,謂其中心欣然愛人也。其喜人之有福而惡人之有禍也,生心之所不能已也,非求其報也。”當然,以“愛人”為“仁”同時引發了兩個方面的關聯意義:其一,“愛人”即意味著“不愛鬼神”。因此,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其二,“愛人”即意味著“不愛物”。因此,孔子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就孔子的思想來看,這兩個關聯意義反過來更強化了“仁”為“愛人”的含義。
在孔子,“仁”之核心含義為“愛人”,但其具體包含“忠”和“恕”兩面。或者說,“忠”和“恕”乃“愛人”兩個方面的具體含義。具體來講,孔子雖然主張“泛愛眾而親仁”,但他認識到抽象的愛是無法實現的。因此,他為了將“愛人”落到現實處,遂主張以“仁”為體、以“忠”“恕”為“用”。即,“忠”和“恕”是“仁體”的“大用流行”,二者是一種“體”“用”的關系。或者說,“仁”之“愛人”作為一種內在德性,需要通過外在倫理表現出來。因此,曾子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關于“忠”“恕”的具體含義,孔子認為它們乃“仁”之“積極義”和“消極義”的兩面。“仁”為“積極義”,指“積極地”將自己所欲施于人;此謂“忠”之“方”,意在關懷他人。孔子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恕”為“消極義”,指“消極地”將自己所惡勿施于人;此謂“恕”之“道”,意在尊重他人。《論語》載:“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仁”之“忠方”和“恕道”這樣兩個方面來看,只講“仁之本旨”為一個方面確不全面。此乃前述謂張岱年所論不很恰切之所指。
那么,如何做到“忠”和“恕”呢?孔子提出的踐履原則是“克己復禮”。所謂“克己復禮”,指克制自己依從“禮”而實現“仁”。在孔子看來,人間秩序需要禮儀來規范,這是自古以來概莫能外的道理。《左傳》載:“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信善哉!……’”不過,對人間秩序的規范需要落實于個體,因此“克己復禮”之起點在“克己”。《論語》載:“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對于“仁”與“禮”的關系,錢穆認為“禮”乃“仁”之體現,“仁”乃“禮”之根源。他說:“禮者,仁道之節文,無仁即禮不興,無禮則仁道亦不見,故仁道必以復禮為重。”在此,“克己復禮”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守禮”,關鍵在于“博學于文,約之以禮”;另一個是“克己”,關鍵在于“為仁由己而不由人”參見。當然,在兩個關鍵詞當中,孔子更強調“克己”之相對于“守禮”的重要性。
02
客觀地講,現代化雖是國人孜孜以求的夢想,但現代化也伴生了一些令人失望的社會現象。一個方面,面對復雜的現代生活,人往往容易迷失方向,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所;此方面集中的反映為道德虛無主義。另一個方面,在追求物質財富的同時,社會丑惡現象也相伴左右;這個方面集中的反映為社會倫理水平的下降。對此,“回頭”到儒學中去尋求解決辦法成為了時代課題,因此儒學的現代價值被提上學術界的議程。關此,美國學者列文森曾有著名的“博物館論”,認為儒學在現代已失去價值,只是博物館里“陳列品”。實際上,儒學并不是博物館里的“陳列品”,而是仍具有生命力的“活生生”的存在。其中,“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疇,便是儒學留給現代生活的一份“珍貴遺產”。對此,臺灣學者蔡仁厚曾說:“中國傳統哲學中許多基本概念都具有獨立自足的意義,而且是無可取代的(如儒家的仁恕、時中,道家的無,佛教的空等等)。只要運用現代語言加以詮釋,就可以豁醒它的意涵,繼續顯發它的效用。”
具體來講,“仁”面對現代生活經過詮釋所可有的現代價值有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仁”具有個體道德價值,此由“仁”之“愛人”的核心含義所得。所謂個體道德價值,是就“仁”作為內在德性而言的。如前所述,“仁”的核心含義是“愛人”,即“仁”之“本旨”為“愛人”。毋庸置疑,“愛人”之“仁”在現代生活中亦有普適性,因為它揭示了人具有區別于禽獸的道德屬性。孟子說:“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因此,凡是人皆需“以修身為本”。誠如《大學》之言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也。”所謂“修身”,主要是指作為“內圣”的道德修養,即“格物”、“致知”、“正心”、“誠意”;由此“內圣”,才能有作為“外王”的“齊家”、“治國”、“平天下”。質言之,道德修養是整個人生實踐的起點,也是良好社會秩序的基石。因此,關注自己的道德屬性,進行日常的道德修養,乃是人之為人的題中之義。很顯然,由此來講,“仁”可助于消解現代生活中的道德虛無主義。
其二,“仁”具有社會倫理價值,此由“仁”之用為“忠”和“恕”所得。人類生活的顯著特征是為了生存而組成社會組織。對此,荀子說:“(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生不能無群,……”其實,之前孔子對此已經首肯,因為其論定“仁”為“愛人”正是以此為前提的。如前所述,就“仁”的文字結構而言,它由“人”、“二”構成,此即意味著人組成社會之義。美籍華裔學者陳榮捷說:“仁字乃由兩部分構造,其一為人本身,另一則表示眾多而為社會之意。”正因為如此,才有所謂“仁”以“愛人”為本,也才有以“忠”和為用。質言之,作為社會性的動物,人必須考慮他人的存在,必須考慮社群的秩序,而此即為社會倫理的范疇。具體來講,現代生活之人倫雖很復雜,但依然可歸結為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上下等五倫。面對這五倫,人之行事亦不外是“忠”和“恕”:一個方面,“積極地”將自己所欲施于人,此為“忠”;另一個方面,“消極地”將自己所惡不施于人,此為“恕”。這樣兩個方面結合起來,即是孔子所謂“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毋庸置疑,由此來講,“仁”可助于提升社會倫理水平。
其三,“仁”凸顯了人類自覺精神,此由“仁”之踐履原則“克己復禮”所得。按照孔子的理解,“仁”和“禮”是一致的,否則就不會有“克己復禮為仁”之說。不過,要達到“仁”,關鍵在“守禮”,而“守禮”的關鍵在個體自覺。即,若自己不追求,自己不努力,不僅無法“守禮”,“仁”的目標也將等于零。因此,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具體來講,“克己復禮”需要將“守禮”落實于日常生活,“視”、“聽”、“言”、“動”均須“守禮”,而“守禮”的關鍵在于主體自覺。對此,孔子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正是在此意義下,儒學被稱為“為己之學”,而非“為人之學”。因此,對處于現代生活的公民來說,可怕的不是他不具備“仁”,而是他喪失了追求“守禮”的愿望,喪失了對“克己”的自覺。很顯然,“仁”所凸顯的自覺精神,不僅是化解道德虛無主義的關鍵,亦是提升社會倫理水平的關鍵。
03
由上述可知,“仁”經過詮釋仍可具有現代價值。毋庸置疑,這些詮釋對于現代生活是極為重要的。但是,這些價值只是“仁”對現代生活的一種“應對”,而不是基于反思而對“仁”本身的“自我調節”。就現代社會來講,“現代化”幾乎成了全世界共同的奮斗目標,中國則是邁向現代化的最大發展中國家。毋庸置疑,要完成這樣一個歷史進程,僅僅依靠已有思想的現代詮釋是遠遠不夠的。或者說,除了對已有思想進行價值詮釋之外,適應現代化以進行理論創造更為重要。具體到“仁”來講,一方面應面對現代生活“挖掘”其現代價值;另一方面應面對現代化所包含的時代精神,對自身進行必要的理論調節。不過,“自我調節”不是從“舊內圣”去“開出”“新外王”,而是在“新外王”的背景下“調節”出“新內圣”。這里,思考問題的理論預設是“內圣”與“外王”“兩端而一致”,即“內圣”與“外王”互為主體的“雙向互動”。對此,臺灣學者林安梧說:“‘內圣’、‘外王’并不是‘由內而外’的單向過程,而是‘內外通貫為一’的過程。所謂的‘內外通貫為一’,是‘由內圣通向外王’以及‘由外王而回向內圣’的雙向互動。”
實際上,對“仁”進行“自我調節”并非今日提出之新問題。歷史地看,自從孔子賦予“仁”以最高范疇之地位以后,數代大儒面對社會生活曾不斷對“仁”進行理論調節。例如,在早期儒家,孟子將孔子“仁”為“愛人”的思想明確表達為“仁者愛人”的命題,并且將此命題奠基于“惻隱之心”,從而為“仁者愛人”提供了理論根據。他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進而,他還把“仁”推及于萬物,提出“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由此,“仁”內涵獲得了第一次發展。在宋明儒家,朱熹和王陽明面對佛教哲學的“沖擊”,繼承孔子“仁”為“愛人”的思想,用《周易》“生生之德”的思想充實“仁”。朱熹說:“仁者,愛之理,心之德也。”“仁者生之理,而動之機也。”王陽明則說:“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雖彌漫周遍,無處不是,然其流行發生,亦只有個漸,所以生生不息。”以“生”論“仁”,不僅凸顯了生命的意義,而且建構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觀。由此,“仁”內涵獲得了第二次發展。在近代儒家,譚嗣同面對西學的“沖擊”,將“以太”吸收進“仁”之內涵,使儒學與科學、平等等價值之“接榫”成為可能,從而使“仁”獲得了近代意義。他說:“以太”“精而言之,夫亦曰‘仁’而已矣。”“仁以通為第一義;以太也,電也,心力也,皆指出所以通之具。”由“以太”釋“仁”,使“仁”內涵獲得了第三次發展。對這幾個階段的簡單回顧足以說明,“仁”面對社會生活是應該“自我調節”的,而且也是可以“自我調節”的。
相對于前現代社會來講,現代生活的主要特征在于“社會正義”的吁求。也就是說,盡管“民主”和“科學”是現代化的兩大內涵,但現代社會的根本特征在于“社會正義”。因此,“仁”之“現代調節”,主要是指面對“社會正義”吁求,充分借鑒其他思想的有效成分,以豐富“仁”的內涵。具體來講,“仁”基本上屬于一種“意圖倫理”。所謂“意圖倫理”,所關注者在個體行為尤其是行為意圖的對錯。“意圖倫理”具有如下特征:其一,是一種以“意圖”即動機之善惡為道德判斷標準的“動機思維”。其二,是一種以“自己”為邏輯起點向外推的“本位思維。其三,是一種以為擁有了德性即可以踐履德行的“線性思維”。很顯然,這樣一些特征有其不足之處,因為僅僅關注個體行為意圖并不能解決“社會正義”問題,因為“社會正義”的核心在于行為的社會效果。如此來講,晚近興起的“責任倫理”思潮值得借鑒。與“意圖倫理”不同,“責任倫理”作為一種全新的道德思維,所關注者在社群行為效果的好壞,其主要特征如下:其一,是一種以“責任”即后果之擔當作為道德判斷標準的“效果思維”。其二,是一種以“對方”為邏輯起點向外推的“他者思維”。其三,是一種充分考慮具體道德情境的“境遇思維”。參見很明顯,“責任倫理”更適應現代生活之需要,因為它本來就是應對現代社會而發生的。
因此,“仁”就需將“社會正義”作為重要問題予以思考,即突破“意圖倫理”而借鑒“責任倫理”,實現“意圖”與“責任”的有機結合。或者說,充實儒家另一德性“義”的內涵,并將充實后的“義”納入“仁”的內涵。就儒學傳統來講,“義”作為指涉合宜的道德、行為或道理的概念,本來與“仁”就是相通的。孔子說:“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因此,他主張政治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而實現如此政治的途徑乃“仁政”。所謂“仁政”,一個方面,它指“為政以德”。另一個方面,它指“正義”。孔子說:“政者,正也。”總之,“仁”、“義”兩個方面乃“政治”的根本。孟子說:“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既然儒學傳統如此,以“義”充實“仁”便不存在理論障礙。當然,儒學傳統之“義”與“仁”一樣,亦屬于一種“意圖倫理”,故它在內涵上亦需進行“現代調節”,而調節的方向乃以“社會正義”解“義”,而不僅僅是傳統的“正義”。經過了這個轉變化以后,“義”便可作為“社會正義”的簡稱和代名詞。基于此,就現代生活來講,以“義”充實“仁”,不僅可解決“仁”之現實困難,亦可解決“社會正義”之理論困難。即,一個方面,“社會正義”作為現代社會之根本特征,可為提升個人道德素養和社會倫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另一個方面,“仁”可為“社會正義”提供理論基礎,從而避免“社會正義”的“無根化”。更重要的是,經過如此的“現代調節”,“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最高范疇,或可獲得歷史上的第四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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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核心,其以“愛人”為核心含義,以“忠”和“恕”為大用流行,以“克己復禮”為踐履原則。“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最高范疇,不僅在歷史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即使面對現代生活亦可經由詮釋而具有現代價值。具體來講,“仁”可大致產生“個體道德價值”、“社會倫理價值”和“人的自覺精神”三個方面的現代價值。毋庸置疑,這樣一種詮釋,確可助于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但是,“仁”與現代生活是一種雙向互動即“兩端而一致”的關系。因此,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是,詮釋“仁”的現代價值固然重要,但面對現代生活對“仁”進行“自我調節”更為重要。也就是說,“仁”在“參與”、“調適”現代生活的同時,現代生活亦須反過來“參與”、“調適”“仁”。或者說,為了自身的發展,也為了更好地助于現代生活,“仁”作為一種“意圖倫理”,應當充分借鑒“責任倫理”的有益成分,充實和豐富“仁”的內涵。具體來講,相對于宋明儒家以“生生之德”充實“仁”,譚嗣同以“以太”充實“仁”,面向現代生活,“仁”應以“義”即“社會正義”來充實“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