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色国产-久色视频网-久色视频在线观看-久色网-五月丁六月停停-五月sese

當前位置:首頁 >專家庫 >學術專家 >任文利

從宋代“濮議”審視明代“大禮議”

2019-09-10 14:45:00  作者:任文利  來源:弘道書院

  編者按:本文節選自任文利先生所著《治道的歷史之維——明代政治世界中的儒家》第三章《“大禮議”及相關問題評析》。

  “大禮議”是發生于嘉靖朝對明代政局影響巨大的歷史事件,“濮議”則是“大禮議”的歷史先例,雖然它對宋朝政局的影響要小得多。明儒黃宗羲在評價“大禮議”時,曾指責其中“繼嗣”論者所持,乃“牽挽前代以求準則”。“牽挽前代以求準則”,換言之,即訴求于歷史先例。于“禮”之合理性而言,這樣做并無可厚非,毋寧說,“禮”正當性首先體現在歷史先例之中。“禮”是在歷史沿革中自發形成的,“禮”的合理性,首先在于其歷史合理性。這種歷史合理性對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不能輕易視之的。故而“大禮議”初起之時,首輔楊廷和首先想到的是定陶王、濮王之歷史故事。禮部主持廷臣會議后,亦以“濮議”定今日事體的基調。即以與之相對的“繼統”一派而言,他們也不敢輕易指責歷史先例本身的不合理性,而只能基于二者事體之不相類,否定歷史先例對于今日事體的適用性。當然,明世宗于此而言,或許是個例外,這一點是他和“繼統”派的區別。究其實而言,無論是當日之“議禮”,還是今日我們對于“大禮議”本身的評價,均不能離開歷史先例加以審視,否則,或不免于無的放矢。就這一點而言,“濮議”無論就事態本身之發展而言,還是就歷史影響而言,均足以與“大禮議”相比類。本文即嘗試從“濮議”出發,對“大禮議”之是非有所解析。

  一、作為歷史先例的“濮議”

  “濮議”乃宋英宗故事。英宗為濮王之子,四歲時,宋仁宗因無嗣而養于宮中,后因仁宗子豫王出生而返回濮邸。仁宗所生子最終皆死,英宗終于嘉祐七年被正式立為皇子。嘉祐八年,仁宗崩,英宗嗣皇帝位。

  英宗于仁宗生前被立為皇子,這就是“繼統”派以為不可類別于“大禮議”今日事體者,明世宗乃死后直接以“兄終及弟”的祖訓入繼。這種情況,本不應該發生。英宗四歲為仁宗養于宮中,是年仁宗二十六歲。明武宗崩時已三十一歲,既無子嗣,當如仁宗故事,早日預養宗人之子于宮中。廷臣于此亦有建言,未為武宗采納,故而有世宗入繼之局面。

  與“大禮議”動議出于明世宗不同,“濮議”之動議由宰相韓琦、參知政事歐陽修等人主之。其事已在宋英宗繼位次年治平元年五月,英宗以過仁宗大祥后再議為是。治平二年四月,宰輔之動議得旨,下太常禮院、兩制議濮安懿王典禮。六月,王珪等上所司之議,以為當“一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高官大國,極其尊榮”。[1]宰輔以奏疏中“未見詳定濮安懿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責再議。王珪等再議,擬定“濮安懿王……于皇帝合稱皇伯而不名”。這就是“大禮議”初起時,禮部尚書毛澄等議世宗“宜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其動議所用以支撐的歷史先例的來源,當然,以主于程頤而略加變通。

  毛澄禮部所議引世宗震怒,以為“父母可更易若是耶”,令再議。于是,禮部住持廷臣會議,仍持原議。宋王珪等所擬在當時則由宰輔提出異議,以為“稱皇伯于典禮未見明有引據”,并以“漢宣帝、光武皆稱其父為皇考”相質疑。兩制、禮官既與宰輔有異議,宰輔請以其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官定議”。此時,臺諫登場,皆以兩制等所擬為是。以太后手書責韓琦等不當議稱皇考,詔權罷集議,只令有司博求典故,務合《禮》經以聞。范鎮率禮官上言支持兩制所擬,臺諫呂誨、范純仁等亦紛紛進言。

  以上是“濮議”初起時的大致情形,下面,我們回頭來看看王珪等所擬之理據。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王珪等所擬實出于司馬光。史載:

  初,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翰林學士王珪等相顧不敢先發,天章閣待制司馬光獨奮筆立議,議成,珪即敕吏以光手稿為案。[2]

  該議也載在司馬光文集中,題作“與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濮安懿王典禮狀”[3],內容幾全同,可證史載為實。司馬光應該是倡言“濮議”之第一人,早在兩年前英宗即位之初的嘉祐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皇帝疏》中,為預防諂諛之臣勸英宗尊崇濮王,先申其議。王珪等擬雖出于司馬光,但它代表了兩制、禮官對此事所達成的官方正式意見,我們仍稱其為王珪等擬。該議首先征引《儀禮》經文:

  臣等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后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所后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言皆如親子也。又“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不貳斬也。……特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又“為人后者為其昆弟大功,傳曰:何以大功也?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以此觀之,“為人后者為之子”,不敢復顧私親。圣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施于彼,則不得專一于此故也。[4]

  于典禮而言,《禮》經所言無疑是最高的理據,任何人對此均不能有所質疑,故該議首先引述《儀禮·喪服》相關經文。所引據者,主要是針對以小宗而繼大宗為人后者,對其所生父母,對其所后,在喪禮服制上的問題。對其所后及相關親屬,一如親子之制。如對所后父母,須行三年之喪。而對于親生父母,喪禮服制則有所降,降為“期”,也就是一年,兄弟等也相應減殺。概而言之,如議中所引《春秋公羊傳》語“為人后者為之子”。這就是王珪等在此議中所持,尊崇濮王典禮,當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行事的理據所在,首先在于“經義”。同時,此議中留意到前代歷史先例有不合于《禮》經者,并如此加以化解:

  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取議后世,臣等不敢引以為圣朝法。況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后,援立之策,或出母后,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簡拔圣明,授以大業。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后繼體承祧,光有天下。[5]

  對于歷史上以旁支入繼大統而推尊本生父母者,則以為不足為法,原因有二:其一,相關故事,“皆見非當時,取議后世”;其二,與今日事體不相比類,以英宗于仁宗生前立為皇子,仁宗崩后,以皇子身份入繼大統。

  前面我們提到過,明“大禮議”“繼嗣”論者援引“濮議”以為先例,“繼統”論以為與當日事體不類。“繼統”論的質疑只能說于事實上確實如此,就像王珪等議所指前代入繼者的情況,合于明世宗入繼之情形。但是,這種質疑在理據上仍是無力的,以王珪等看來,即便是如世宗入繼在“宮車晏駕”之后,推尊本生,猶不免于“見非當時,取議后世”。也就是說,以“濮議”諸人審視明代“大禮議”,“繼統”論者所持亦不足取。就這一點而言,“大禮議”中“繼嗣”論者引入“濮議”為歷史先例,仍然可以說是有效的。

  王珪等初所上議的情形大抵如此,基于此,當宰執等進一步追問到“稱何親,名與不名”時,提出“稱皇伯而不名”的動議。如“大禮議”中廷臣議稱興獻王為“皇叔父”遭致世宗反對,宋宰執韓琦等對“皇伯”之稱也不認可,他們申論如下:

  臣等謹按,《儀禮》“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及按令文與五服年月勑,并云“為人后者為其所后父斬衰三年,為人后者為其父母齊衰期”,即出繼之子于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其父為皇考。今來王珪等議稱皇伯,于典禮未見明有引據。[6]

  韓琦等以《儀禮》文字上猶稱所生為“父母”為根據,這一點非常牽強。如太常寺范鎮等所辯駁:

  “為父母報”云者,記禮者之文,其勢然也,不可云為伯叔報也。[7]

  于所生猶稱“父母”,只是文勢使然,并無特別的涵義。禮部宋敏求等也如此說:

  《儀禮》謂本親亦曰父母,蓋追本其所自出。若不明言父母,則無辨別,亦無以為言也。[8]

  太常寺、禮部之反駁非常清楚,《儀禮》只是敘事行文時不得不如此說,而并未意味著禮制規定對所生稱“父母”。這一點,司馬光的辯駁更清楚:

  臣按,禮法必須指事立文,使人曉解。今欲言為人后者為其父母之服,若不謂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謂其皆不識文理也。[9]

  如此,則韓琦等所引經文以為理據,實不足為憑。不過,他們所質疑的“議稱皇伯,于典禮未見明有引據”,還是有一定的力度的。如禮部宋敏求等所言:“臣等謹按,出繼之君稱本生為皇伯叔,則前世未聞也。”[10]從歷史上看,可謂沒有先例。兩制、禮官之所以持此意見,則英宗既以仁宗為考,濮王于仁宗為兄,則自當依宋固有的“皇伯”之稱謂稱呼濮王。而從當時的風俗看,“今公卿士大夫至于庶人之家養子為后者,皆以所生為伯叔父久矣。”[11]則此議也合于當時為人后者之風俗,并非空穴來風。

  韓琦等所引漢宣帝、光武故事又如何呢?先看宋敏求等所議:

  謹按,宣帝乃武帝之曾孫,嗣昭帝后,實孝昭孫屬也,以其父為悼皇考,宜也。光武起于民間,中興漢祚。而推以世數,上繼元帝,非元帝親命為子。以南頓君為皇考,宜也。[12]

  這是以二者之稱有其宜,但與今日之事體不同。司馬光所論類似:

  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孫繼祖,故尊其父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為皇祖考,以其與昭帝昭穆同故也。光武起布衣,誅王莽,親冒矢石,以得天下。名為中興,其實創業。雖自立七廟,猶非太過,況但稱皇考,其謙損甚矣。[13]

  太常寺范鎮等所議則不同,只是承認其相對合理性,但亦有過失處:

  漢宣于昭帝為孫,光武于平帝為祖,容可以稱其父為皇考。然議者咸以為非,何也?為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陛下既稱仁宗皇帝為皇考,又欲稱濮安懿王為皇考,則是兩統而又二父,又重于漢之失也。[14]

  所失在于“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就是后面所言“兩統”之失。若今日引此為先例而稱濮王為皇考,則不但有“兩統”之失,并有“二父”之失。

  以上是兩制、禮官與宰執爭端的來龍去脈,從事態的發展看,前者得到了朝臣的廣泛支持。此后,臺諫紛紛介入,蔡黯、呂誨、呂大防、范純仁、傅堯俞、趙鼎、趙瞻皆以兩制禮官所言為是,宰執所論為非,建議早從兩制禮官之言以定濮王典禮。同時,要求追究“首啟邪議”的歐陽修的罪責。

  “濮議”紛紛籍籍爭議了半年多的時間,至治平三年正月,以一種特別的方式有了一個初步的結果:

  丁丑,中書奏事,上又遣中使召韓琦同議。即降敕稱皇太后手書:“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再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游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濮安懿皇,譙國、襄國、仙游并稱后。”又降敕稱上手詔:“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書如前。朕方承大統,懼德不勝。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皇太后諒茲誠懇,即賜允從。”[15]

  這里出現了兩份敕書,一出于皇太后,一出于英宗。皇太后手書以為當稱濮王等為親,尊濮王為皇、為后。而英宗手詔則受親之稱,而辭皇、后之尊。

  以皇太后之名解決相關爭議,于史非無先例,出于漢哀帝尊崇定陶恭王故事。漢哀帝以元帝庶孫定陶恭王之子繼漢成帝之后承漢之大統,《哀帝》本紀載其相關情事如下: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本紀》于為何用“太后太后詔”頒布相關旨意未有說明,其來龍去脈可見《漢書·師丹傳》:

  初,哀帝即位,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皇后稱皇太后。而上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后皆在國邸,自以定陶共王為稱。高昌侯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后,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下有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圣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庻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于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后為共皇后。

  可知其事由董宏動議稱“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而起,因王莽、師丹反對,未被采納,董宏也被免為庶人。后為傅太后所要,乃有如《本紀》所言之尊稱。然于董宏議略有變通,于帝后尊稱前皆冠以“恭”字,以示區別。同時,據《本紀》,詔旨是以成帝之母太皇太后的名義下達的。之所以用太皇太后的名義,其中意味是很清楚的,此舉出自皇家“私恩”,并不合于“公義”、“經義”與一時之“公論”,只是一種權且變通的做法。然畢竟由此開一歷史先例,宋之“濮議”,明之“大禮議”,后均以相同手段來解決這一棘手問題。

  與哀帝故事有所不同的是,“濮議”中宋英宗對于太后手詔只接受了“親”之稱,而未敢接受“皇、后”之尊,當以朝堂“公論”反對太過強烈。而猶于太后手詔中提出了尊為皇、尊為后,《續資治通鑒長編》解讀為“且欲為異日推崇之漸”[16],應該不是全然無理的妄臆。

  除假皇太后之名義而外,特別之處還在稱濮王等為“親”,可謂模棱兩可,含糊其辭。雖然如此,如判太常寺呂公著所解讀的,稱“親”也有其歷史故事:

  竊以稱親之說,蓋漢宣時有司奏請史皇孫故事,……史皇孫初無爵謚,有司奏請之,故始且稱親。其后既已立謚,只稱悼園,然則親字非所以為稱謂。……其親字既稱謂難立,且義理不安,伏乞寢罷。[17]

  可知稱“親”,所援引者乃漢宣帝故事,載在《漢書》:

  太子有遺孫一人,史王孫子,王夫人男。年十八,即尊位,是為孝宣帝。帝初即位,下詔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號謚,歲時祠,其議謚置園邑。”有司奏請:“禮為人后者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陛下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禮不踰閑,謹行視孝昭帝所為。……愚以為,親謚宜曰悼,皇母曰悼后。……”

  后八歲,有司復言:“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立廟因園為寢,以時薦享焉。”[18]

  “親謚宜曰悼”,如淳注云:“親謂父也”。然“親”字并不定然指“父”,如淳所云,只是說明此處指“親”指父而言。就實際用語而言,無論漢、宋,既可指父而言,亦可泛指一切親屬而言。《漢書》載有司之語,如呂公著所言,只是一時權且之稱,除此而外,史料所載,也并無漢宣帝稱史皇孫為親的定稱。

  濮王稱“親”之說當主于歐陽修,他于治平二年十月議論紛紛之際曾擬《論議濮安懿王典禮劄子》,但未上呈。[19]此中已指出漢宣稱親之典故:

  臣謹按《漢書》宣帝父曰悼皇考,初稱親,謚曰悼,置奉邑、寢園而已。其后改親稱皇考,而立廟京師。皇考者,親之異名爾,皆子稱其父之名也,漢儒初不以為非也。自元帝以后,貢禹、韋玄成等始建毀廟之議,數十年間,毀立不一。至哀帝時,大司徒平晏等百七十四人奏議,云:“親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是不非宣帝稱史皇孫為親也。所謂應經義者,即《儀禮》云“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是也。惟其立廟京師,亂漢祖宗昭穆,故晏等以謂兩統二父非禮,宜毀也。[20]

  歐陽修此處解讀史料頗多舛訛,斷宣帝初稱史皇孫為親,并無其他的憑據。而“親”與“皇考”之稱,也不僅僅是“異名”的關系。“親”可指父指母,亦可泛指,“皇考”則惟可指“父”。至若解讀平晏等奏議,而謂“親”之稱應經義,更為妄斷。且看其史料來源:

  至平帝元始中,大司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義等議,謚孝宣皇帝親曰悼園,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立廟,益故奉明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縣。臣愚以為皇考廟本不當立,累世奉之,非是。……謹與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議,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孫繼統為孝昭皇帝后,以數,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廟親未盡,不毀。此兩統貳父,違于禮制。案義奏親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相奏悼園稱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繆本義。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謂若虞舜、夏禹、殷湯、周文、漢之髙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謂繼祖統為后者也。臣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毀勿修,……。”奏可。[21]

  于此可知,王莽、平晏等以為“應經義”者,并非指稱“親”而言,而是說“親謚為悼,裁置奉邑”為“應經義”。歐陽修釋稱“親”為“應經義”,又以此“親”即指父母,進而以為所應經義是《儀禮》“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之稱“父母”之經義,實乃曲為之說。且王莽、平晏等既以“皇考廟”為“兩統貳父”,怎么可能認為以“親”為“父”是合于經義的呢?歐陽修之曲解《漢書》,當非一時之失,他后來在《濮議》中以問答體再申是說:

  問者曰:“誨等所論者稱親也,稱親果是乎?”答曰:“稱親是矣,此乃漢宣故事也。謹按宣帝之父曰史皇孫。初,丞相蔡義議稱親,謚曰悼,裁置奉邑而已。其后魏相始改親稱皇考,而立廟京師。至哀帝時,議毀廟不合禮經者,于是毀悼皇考廟在京師者。是時丞相平晏等百余人議曰,親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由是而言,立廟京師則當毀,稱親奉邑則合經義也。所謂應經義者,即《儀禮》云‘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是也。親者,父母之稱也。”[22]

  此處稱“丞相蔡義議稱親”,于史不合,議謚非議稱親也,如前引《漢書·武五子傳》所載“愚以為,親謚宜曰悼”,其意甚明。而歐陽修一再強調平晏等僅以皇考廟不合經義當毀,而并未論及“皇考”之稱。實則王莽、平晏等既以“皇考廟”為“兩統貳父”,則不徒指立廟京師而言,當亦指“皇考”之稱涉于“貳父”,這一點是歐陽修始終回避的。

  不過,從歐陽修前后皆以“親”為“父母”之稱,我們可以知道一個明確的信息,濮王稱親之詔,則是宰執仍然堅持前所論以“皇考”之稱為是。只是這一明確指向于“父”的稱謂遭兩制、禮官、臺諫的一致反對,迫于輿論壓力,而最終采用了模棱兩可的“親”字作為稱謂。呂誨所云“竊詳皇太后手書稱親之意,蓋用漢宣故事,欲行于今。乃與中書門下元建皇考之議,大體相依”,[23]并非無謂的猜測。

  稱“親”詔下之后,呂公著、司馬光、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紛紛上言抗辯。至治平三年二月壬午,“詔罷尚書省集議濮安懿王典禮”,所釋放的信號即典禮已有定論。同時,因臺諫反對最為強烈,呂誨等調外任。三月辛酉,臺諫傅堯俞、趙鼎、趙瞻出使契丹還,引與呂誨等同言濮王事,家居待罪,上疏求同去,后三人亦調外任,臺諫幾為一空。三月辛未,榜示朝堂,以為最終定論。

  與“大禮議”相較,“濮議”雖最終使臺諫為之一空,但無疑要平靜得多。詔獄、廷杖乃至廷杖致死,于宋代而言根本不可能發生,以宋本無此制度,這是制度安排上的不同造成的二者局面之大相徑庭。雖然臺諫以邪論斥歐陽修,甚至以為其罪當“誅”,但整體而言,“濮議”中英宗與宰執尚屬節制,終究有了一個相對而言比較平和的結果。隨著次年英宗駕崩,甚為無謂的稱“親”之舉也就不了了之了。

  二、從“濮議”審視“大禮議”的是與非

  厘清“濮議”等相關情形,我們再來審視“大禮議”之中的是與非。首先看正德十六年世宗踐祚之初,令廷臣議興獻王主祀及尊稱,毛澄禮部與群臣會議后擬定的結果:

  今陛下入承大統,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繼興王后,襲興王主祀事。……今興獻王于孝宗為弟,于陛下為本生父,與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稱孝宗為皇考,改成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凡祭告興獻王及上箋于妃,俱自稱侄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為萬世法。[24]

  由此可知,主祀事則依定陶王慣例,尊稱事則依有宋之濮議。關于主祀事,需說明的是,世宗為興獻王獨子,張璁即曾援引《禮》“長子不得為人后”之言,反對以世宗后孝宗。毛澄等所則援引漢哀帝故事對此問題加以解決:“考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故事。”并引師丹“恩義備至”語以為證。據《漢書》,師丹所言如此:

  孝成皇帝圣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25]

  興獻王尊稱則準濮議,嚴格地說,則一準于程頤代彭思永所上議。彭思永時為御史中丞,上疏甚晚,在治平三年三月[26],是時稱親詔已下,臺諫六人已被逐。該疏實出程頤,持論與兩制、禮官小異。兩制禮官以“稱皇伯而不名”,程頤則以為宜稱“皇伯父”,祭告時皇帝自稱侄皇帝并自稱名,同時,宜稱“王”為“大王”。其間細微的差別不具論,所主在于作為所生的濮王在稱謂上區別于其他期親之王,如此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矣”。毛澄等所擬尊稱,則一準于程頤。

  從這一點看,毛澄等所擬,并不缺乏足夠的審慎。其發端者雖為首輔楊廷和[27],但并非廷臣草率附和。于援引歷史慣例的同時,裁決于大儒之論斷。程頤于明人而言,其作為儒家道統傳人的地位自不待言。即以師丹而論,也是漢儒之經生,“治《詩》,事匡衡”,曾為博士。[28]而史家評價定陶故事,也往往援引師丹之言以為定論。

  現在再來看反駁廷議第一人觀政進士張璁所持。張璁首先認為廷臣援引歷史慣例與今日事體不類,“漢哀帝、宋英宗固定陶、濮王子,然成帝、仁宗皆預立為嗣”,世宗則不如此,乃武宗堂弟,孝宗親弟興獻王之子,于武宗死后,以兄終弟及的祖訓入繼大統。其次,發為“繼統”、“繼嗣”不同之論,“繼統”不必非源于“繼嗣”。其三,張璁由此給出議案是,興獻王宜稱“皇考”[29],并“別立圣考廟于京師”。[30]張璁所論,我們不妨從漢、宋人的視角對其加以審視。

  前面我們提到過,入繼之君稱本生為“皇考”,史有漢成帝之先例。漢成帝以漢宣帝兄之孫,繼宣帝為帝,司馬光如此論云:“以孫繼祖,故尊其父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為皇祖考,以其與昭帝昭穆同故也。”這是說,宣帝、成帝是祖孫輩相繼,故尊其父為皇考似尚可,但不敢尊其祖為皇祖考,以其昭穆與昭帝相當,尊皇祖考則有干正統。

  又如前所言,即以成帝故事而論,當西漢之世,后亦曾為王莽與平晏等百四十七人所論:“相(指魏相)奏悼園為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謬本義”,指其為“兩統貳父”。這就是說,以漢成帝而論,即便不涉及繼嗣與否的問題,稱所生為“皇考”,仍然是對“大統”的干涉。況孝宗與興獻王昭穆同,稱興獻王為“皇考”,以旁支干涉正統,其僭越的意味是非常清楚的。立廟京師,漢哀帝時冷褒、段猶曾有此論,當時即被師丹所否,未得實行,以其有干涉正統之嫌。

  自歷史慣例而言,廷臣與張璁所言,孰是孰非,事實非常明晰。是非既已清楚,無論當時后世乃至今日,以“大禮議”指楊廷和等為“黨”者,也就甚屬無謂了。也正因為是非清晰,朝臣幾無例外,完全以楊廷和、毛澄等所議為是,目張璁為“邪說”,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然明世宗終與廷臣相持不下,正德十六年十月,廷臣不得已作出讓步,以皇太后懿旨的名義,定“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母宜稱興獻后”。次年正月,并定稱“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相關定議,主于首輔楊廷和。毛澄禮部仍如此申言:

  臣等一得之愚,已盡于前議。茲欲仰慰圣心,使宜于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司,未敢擅任。[31]

  這就是說,禮部仍以前此廷臣會議者為定論。楊廷和以皇太后名義擬敕,與濮議尊定陶故事一樣,其意味如前所論,出于私恩,非自公義。稱以“本生父母”,則與“濮議”稱“親”意味同,不改所生稱謂,同時別于正統。興獻帝后之稱,亦襲用定陶故事,“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惟去“皇”字,略有所抑,意在別于正統。雖有所抑,較之“濮議”時宰執與英宗于太后手詔只受“親”之稱,而不敢受“皇”、“后”之尊,可以說是尊崇有加了。

  如果“大禮議”亦如“濮議”,至此終了,也不失為一個適恰的結局。然至嘉靖二年底,桂萼于南京疏論其事,并進席書、方獻夫二疏同上,再掀起波瀾。世宗召桂萼、張璁、席書等人入京,終釀激變。此后,崇禮日加。嘉靖三年四月,奉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五月,以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擬奉安獻皇帝神主。六月,張璁等至京,謀去“本生”,伯孝宗而考獻皇帝。廷臣諫諍,伏哭左順門,終釀大禍。九月,定稱孝宗為皇伯考,昭圣皇太后為皇伯母,獻皇帝為皇考,章圣皇太后為圣母。

  事情至此并未終局,嘉靖十七年,豐坊倡議,嚴嵩助成,以獻皇帝為睿宗,祔于太廟。此實亙古之所未有,清人谷應泰譏之為“孝宗幾疑逼宮,武宗幾疑新鬼”。谷應泰是贊成張璁所持之“大禮議”的,惋嘆“惜乎!不令張孚敬見也”[32],然由張璁、桂萼至于豐坊、嚴嵩,多少也意味著一個必然的過程吧。與“大禮議”時相較,稱宗祔廟之時,“群臣翕然無異議”,前后士風如霄壤之隔。

  前面我們提到過,“大禮議”的最大影響首先即在于對于明代“士風”之摧殘,由此亦可見一斑。而對于明世宗的影響而言,則在“繼統”諸人“非天子不議禮”、“獨斷”的鼓噪聲中,乃世宗“圣王”心態的膨脹。

  大禮議定后的嘉靖四年,詔修《獻皇帝實錄》。嘉靖五年,《實錄》成,世宗親作序,即比獻皇帝于文王:

  故三代而上之君,其事備于經;三代而下之君,其事備于史。若周之文王,大統未集,而其翼翼之心,穆穆之敬,……詠于《詩》,載于《書》,紀于禮者,不一而足,乃與唐虞夏商賢圣之君并。蓋文王之治雖止于岐,而其丕顯之謨,克昌厥后,則實有帝王之德之功,何可泯也。我皇考恭穆獻皇帝自奉藩以來,嘉言善行,可傳而不泯者甚多。……

  夫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帝王出治之本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此帝王為治之要也。而我皇考以是二者,體之身心,發之言論,修之于宮閫之間,行之于封域之內。內外兼盡,終始弗渝。……其識度高明,規模宏遠,蓋已具帝王之體。舉而措之于治天下也,特易易焉。顧不能大有所為,斂厥經緯,施之一國,故遺事之可書者,僅止于斯,而無由以見其功化之極也。然即其所已書者觀之,實無愧于文王之德之純。惟我后之人,能仰體而遵行之,則可以為圣賢之君,而天下萬世,且永享帝王至治之澤矣。[33]

  序中以其父“已具帝王之體”,“實無愧于文王之德之純”,比之于儒家圣王,狂誕無知,亙古帝王,前所未見。觀此諸語,后來獻皇帝之稱宗祔廟,在世宗心中早有定論。自儒家傳統而言,文王不僅僅是一帝王,同時作為圣人,于“道統”傳承上亦居一席。世宗比其父于圣王,實賤視儒家道統。同時,世宗也未嘗不以武王自居,此于嘉靖五年十一月所親撰《皇考恭穆獻皇帝睿功圣德碑》可見:

  仰見我皇考真有以契夫古圣人繼天立極之道,而佑啟朕躬,以治教斯民也。……皇考惓惓加意學校,正欲教民以忠孝耳。其時化雖止于一國,而睿見高明,規摹弘遠,實具帝王之體,推之天下無難矣。昔周文王為西伯,化行江漢,而丕顯之謨,實啟周祚。我皇考視之周文王,同一揆焉。

  于稱頌其父“契夫古圣人繼天立極之道”的同時,引出“佑啟朕躬”。再因文王故事,而以“實啟周祚”歸結之,視其父與文王同一揆焉,則其自身亦未嘗不以開創之祖自居。只是此“開創”之祖,不僅是代表了作為“君”的“治統”,同時也代表了作為“圣”的“道統”。在議禮諸人“非天子不議禮”的鼓噪聲中,世宗無疑是以“制禮作樂”的圣王自居了。

  嘉靖七年,《明倫大典》編纂告成,世宗不僅僅要以當世君主的身份,罪及當朝以楊廷和為首的諸臣。且欲以“圣王”身份,翻歷史舊案,罪及儒家先賢師丹、程頤等。我們知道,《明倫大典》序如前引《實錄》序、《圣德碑》一樣,出于世宗親撰。然正式刊行之序已非其初稿,乃與閣臣往復周旋之后所改定者。世宗初撰序成,曾請閣臣“重錄”。后發現,閣臣重錄后的序“刪去數字及二三句”,因下諭責問。閣臣當時刪去的是什么?從時任首輔楊一清的回奏中我們可以略知一二:

  《明倫大典》前序先蒙發下,……臣遷謂:“壞禮之司馬、程二氏,罪人也”,及“司馬光、程頤謬論”等語,但司馬、程今古大儒,后世所尊信,不宜抑之太過。況皇上入繼大統,與英宗事不同,司馬、程氏所論,在宋不為太差,而楊廷和輩乃援之以論今日之事,則大謬矣,須去‘謬論’、‘罪人’等字。”璁等亦以為然。……但錄之時,不曾將此意明白奏知,此則臣一清之罪也。切謂刪去字句似不必用,止照今所錄者為宜。[34]

  準此可知,世宗于初撰序中徑斥司馬光、程頤為“罪人”,斥其所論為“謬論”。如此措詞,首先遭到了正德初年劉瑾之難時告去的內閣此時再度入閣的謝遷的反對,楊一清、張璁亦相附和。世宗則視此事甚為嚴重,看到楊一清奏對后如此回應:

  但謝遷之言恐非至論。夫司馬光、程頤雖是先賢大儒,伊之心未能全其仁耳,終不及孔、孟之圣。司馬氏首倡變綱常、隳人倫之說,而程氏中習之,今之廷和、毛澄不過又承習之也。原起是司馬、程氏二人之言。遷之意,泥于尊師,近于回護,恐不當如是也。夫天不可欺,朕不必復辯矣,卿其思之。這一場事,今日若不斷了,將來惡頑徒必興毀議,朕實憂也。[35]

  首先需說明一點的是,世宗于此問題上是有清醒的認識的,如不翻歷史舊案,“大禮議”之日后被歷史再度翻案——所謂“將來惡頑徒必興毀議”,實是一種必然。如我們前面所辨析的,“大禮議”雖與漢宋事體不同,但自漢宋諸儒之視角看,其所議定者,仍不免于“兩統”、“顧私恩而違公義”[36]的指責。最終定本序文,刪除了過于激烈的“罪人”字樣,同時,于宋儒之外,上及漢儒師丹,如云“遵師丹、司馬光、程頤之繆論,大變人倫”[37],又如“昔者壞禮之臣,師、司馬、程三氏也”[38]。史家之論定陶故事,莫不主于師丹之言為是,至此則一反之。“濮議”于歷史公論自不待言,程頤于“濮議”實亦邊緣之人,惟代彭思永撰一疏,以“大禮議”廷臣主于程頤之論,程頤又于儒家道統傳人中居一席,其影響力不容忽視,故必責及之。

  與世宗相較,楊一清等閣臣當然不能如世宗之無忌憚,在相與往還的過程中,終究令其放棄“罪人”這一過激的措詞。而閣臣所上《進明倫大典表》,惟提及師丹、司馬光之名,未及于程頤,所謂“貴耳賤目,猶循夫師丹、司馬之名”,[39]這應該是因為程頤關涉于儒家道統,故不敢輕議。

  世宗在對楊一清的回應中指責謝遷“泥于尊師,近于回護”,此“師”與作為“治統”的“君”相對,代表了儒家“道統”。在儒家士大夫看來,“道統”高于“治統”。世宗在領教了“大禮議”中群臣以“道統”約束君權之力量后,必欲納“道統”于“治統”之下。“大禮議”后,貶抑孔廟祀典,炮制圣師祭,用意在此,此不贅。

  【注釋】

  [1] 《上英宗議乞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頁100。

  [2]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五,頁4971。又,《宋名臣奏議》中所載此議文末注,亦持此說。

  [3] 《傳家集》卷三十五,頁354。吉林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影印《欽定四庫全書薈要》本,2005年。

  [4] 《上英宗議乞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0。

  [5] 《上英宗議乞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0。

  [6] 《上英宗請集三省御史臺官再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1。

  [7] 范鎮:《上英宗乞如兩制禮官所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3。

  [8] 宋敏求:《上英宗乞如兩制禮官所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1。

  [9] 《言濮王典禮劄子》,《傳家集》卷三十六,頁365。

  [10] 宋敏求:《上英宗乞如兩制禮官所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2。

  [11] 見歐陽修:《濮議》卷二,《歐陽修全集》卷一百二十一,頁1857。

  [12] 宋敏求:《上英宗乞如兩制禮官所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1-102。

  [13] 《言濮王典禮劄子》,《傳家集》卷三十六,頁366。

  [14] 范鎮:《上英宗乞如兩制禮官所議》,《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03。

  [15]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七,頁5030。

  [16]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七,頁5029。

  [17] 《上英宗論濮安懿王稱親》,《宋名臣奏議》卷八十九,《四庫全書》432冊,頁110-111。

  [18] 《漢書》卷六十三《武五子傳》,頁。

  [19] 《續資治通鑒》則以為已進呈,不確。歐陽修若上此議,臺諫攻歐陽修當于此有所辯駁,然未見。當以其自纂《濮議》“不曾進呈”之說為是。

  [20] 《濮議》卷四,《歐陽修全集》卷一百二十三,頁1868。

  [21] 《漢書》卷七十三,頁3129-3130。

  [22] 《濮議》卷二,《歐陽修全集》卷一百二十一,頁1856。

  [23] 呂誨:《上英宗皇帝乞罷親》,《宋名臣奏議》卷九十,《四庫全書》432冊,頁113。

  [24]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毛澄傳》,頁5055-5056。

  [25] 《漢書》卷八十六《師丹傳》。

  [26] 據《宋名臣奏議》云“治平三年三月上”(頁123),《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七,頁5042。

  [27] 《明史》卷一百九十《楊廷和傳》載:“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頁5036-5037。

  [28] 《漢書》卷八十六。

  [29] 張璁《大禮或問》云:“于享祀興獻王也,則曰皇考”,見《正典禮第二》所附,《太師張文忠公集》奏疏卷一,《續修四庫全書》集部77,頁26。按,張璁《大禮或問》作于大禮議初起時的正德十六年,廷臣會議大禮之時。

  [30] 《正典禮第一》,《太師張文忠公集》奏疏卷一,《續修四庫全書》集部77,頁23。按,是疏作于正德十六年大議禮初起之時。

  [31]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毛澄傳》,頁5057。

  [32]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歷代紀事本末》頁2322,中華書局,

  [33] 《明世宗寶訓》卷二,頁77-80。

  [34] 《論明倫大典前序奏對》,《楊一清集·密諭錄》卷二,頁930-931。

  [35] 《再論明倫大典前序奏對》,《楊一清集·密諭錄》卷二,頁933。

  [36] 呂大防語,見《宋史》卷三百四十。

  [37] 《明倫大典》卷首《御制明倫大典序》,頁6,首都圖書館藏嘉靖七年內府刻本。

  [38] 《明倫大典》卷首《御制明倫大典序》,頁6。

  [39] 《明倫大典》卷首《進明倫大典表》,頁4。

  

編輯:張曉芮
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魯ICP備15031955號 Copyright © 2001-2010 www.lyxsmm.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辦:中國孔子基金會秘書處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xx在线| 亚色在线观看 | 中文字幕一区二区区免 | 日韩午夜高清福利片在线观看 | 综合天堂 | 国产精品自在线拍国产 | 99久久精品费精品国产 | 欧美激情小视频 | 视频国产在线 | 五月婷婷婷婷婷 | 狠狠久久久久综合网 | 色婷婷精品大全在线视频 | 99久久免费国产特黄 | 成人永久福利免费观看 | 欧美天天综合 | 午夜亚洲视频 | 依人在线免费视频 | 精品少妇一区二区三区视频 | 亚洲人成人| 九九99久久精品午夜剧场免费 | 中文字幕免费在线视频 | 国产精品视频第一页 | 美女被男人扒开腿猛网站 | 免费国产成人综合 | 91成年人免费视频 | 青草资源站| 国产高清乱理论片在线看 | 大杳蕉伊人狼人久久一本线 | 美女黄视频免费 |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 | 亚洲欧美黄色片 | 一区二区视频在线免费观看 | 久久精品国产91久久麻豆自制 | 欧美日韩亚洲人人夜夜澡 | 日韩经典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精品第二页 | 国产无遮挡床戏视频免费 | 国产一级毛片午夜福 | 国产一级精品高清一级毛片 | 小毛片 | 亚洲五月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