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孫嘉淦的“居官八約”
來源:學習時報作者: 2024-12-29 09:28
“居官八約”是清代官員孫嘉淦提出來的。孫嘉淦,字錫公,山西興縣人。他早年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考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隨后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曾任直隸總督、湖廣總督、工部尚書、吏部尚書等。孫嘉淦為官四十年,很重視自己的道德修養,著述頗豐,計有《春秋義》《南華通》《詩義折中》《周易述義》《司成課程》《近思錄輯要》《成均講義》《詩刪》《南游記》等。
孫嘉淦步入仕途,正值雍正皇帝登基之初,雍正皇帝性格強勢,大臣們皆不敢直言進諫。孫嘉淦卻首先上疏建議他“親近兄弟、停止納捐、西北收兵”。雍正帝認為此疏頗有指責之嫌,大怒,并斥責翰林院掌院學士。當時輔臣朱軾在旁邊,委婉地說:“孫嘉淦雖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沉吟一會兒,說:“朕亦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立即召見孫嘉淦,并升任他為國子監司業。
乾隆元年(1736年)九月,孫嘉淦擔任吏部侍郎一職,十一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任吏部侍郎。他再次上疏,專論君主“三習一弊”,直言告誡皇帝。乾隆帝見到他的奏折,對孫嘉淦十分贊賞,孫嘉淦因此升任刑部尚書。在刑部尚書任上,孫嘉淦能夠做到秉公斷案。河南鄭州有疑獄冤案,皇帝曾派遣欽差前往查辦,但結果不盡如人意。乾隆皇帝命令孫嘉淦前往審理此案,孫嘉淦將涉案十余人的冤情全部審理清楚,還百姓公道。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孫嘉淦任直隸總督。當時的法令嚴禁民間釀酒,各地百姓以私釀獲罪而犯法者甚多。孫嘉淦任直隸總督后,經過調查了解后上疏朝廷,指出釀造燒酒只用高粱、谷糠、豆皮等做原料,并不影響民生,且于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釀酒,則不利于民生之計。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議,解除了對民間釀酒的禁令,這對于激發民間手工業生產和改善民眾生活都有很大益處。乾隆四年(1739年),孫嘉淦兼管直隸地區的直隸河務工作,孫嘉淦首先提議治理永定河。乾隆帝命孫嘉淦處理直隸河務工作。經過一個階段的修復整頓,永定河河道暢通,進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災能力,減輕了百姓的困苦。
孫嘉淦為官一生,頗為廉能,時刻自省。為了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官吏,他還制定了“居官八約”,以為自戒。
“居官八約”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呢?據《清史稿·孫嘉淦傳》記載,是指“事君篤而不顯,與人共而不驕,勢避其所爭,功藏于無名,事止于能去,言刪其無用,以守獨避人,以清費廉取”。四十余字,高度概括了居官之標準。
一約,事君篤而不顯。
通俗地講,就是侍奉君主忠心耿耿而不自我炫耀,此為八約之第一約。科舉時代,儒家文化為中國社會主流思想,科舉入仕之官員,需熟讀儒家經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為官理政中自覺踐行儒家核心價值觀。儒家要求人要忠于國家社稷,為人謙恭低調,不夸己能;即使功蓋寰宇,厥功甚偉,亦不居功自傲,這不僅是做官,也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二約,與人共而不驕。
與同僚共事、相處過程中以和睦為主,不可驕傲自大、盛氣凌人。用今天的話講就是敬業樂群。官場是個非常之地,講團結是國家利益的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至關重要,官場之大忌在于相互傾軋、爾虞我詐、自我消耗。孫嘉淦作為一位諫官,開誠布公地提出“與人共而不驕”,就是希望為官做人能夠修身正己,以和為貴,發揮正能量,做一些對國家社稷民生有意義的事情。
三約,勢避其所爭。
遇事不與人爭鋒斗氣、爭權奪勢。身為官員要立足本職,盡心做事,莫跑官要官,做好本職工作,國家和朝廷不會埋沒任何一個廉吏干臣。換一種說法就是,做官要守住內心之寧靜,不在喧囂之社會迷失方向。主動做好每件事,積極面對每一天。權力無論大小,都是為國家作貢獻,為百姓謀幸福。官職無論高低,做好才是稱職。
四約,功藏于無名。
即使取得功績也不要去追逐功名、貪求名聲。為官要看淡名利,盡己所能為國家效力。可以理解為做官先做人做事,莫取巧鉆營,如果做不好人,就不可能做好事,也不可能做好官。此約主要是強調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官員要安于本職,素位而行,為了國家的禮樂昌盛、繁榮富足而努力。官員管理社會事務,為的是給百姓營造一個好的環境,百姓安居樂業了,朝廷自然無事,天下太平,這是每個朝代都極力想擁有的氣象。
五約,事止于能去。
為官辦事要講實效,能興利除弊,切忌鋪張浪費。多做一些有意義之事,多關心人民疾苦,關心人民需要,關心人民最直接最現實的需要。為官要克服形式主義,從實際出發,多做有利于國家和人民的事情。堅決革除弊病陋習,改進工作方法,優化政府職能。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為官要破除陳規陋習、興利除弊,積極做有利于國家社稷之事,對不利于國家社稷之事,堅決不做。
六約,言刪其無用。
“言”就是說話,“刪”就是除去,“無用”就是沒有實際意義。此約之意思是,為官說話要簡明扼要,有實際內容,不說空話、大話、假話和廢話,要把講真話、說實話作為為官從政的職業操守。做官最怕打官腔,官腔本質是在搪塞人,是個“坑”。為官不僅要說實話,還要有行動、辦實事。這個要求看似不高,但要做到相當不容易。孫嘉淦提出此約之目的,就是要為官者做到講真話,以免在實際工作中“踢皮球”,推諉扯皮。
七約,以守獨避人。
為官應謹小慎微,莫行事高調、張揚炫耀,不拉幫結伙、不搞小團體。官員若在官場上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對政令之暢通極為不利。孫嘉淦對于中國古代官場有著深刻認識,深知官場搞團團伙伙的危害性,有可能引發政治的不穩定和社會的不安定。國家政令需要各級官吏的執行,如果官場中的小團體、小幫派、小山頭林立,各自從自己的私利出發,可能會阻礙國家政令的暢通及有效實施。故此約特別強調要守獨避人,莫結黨營私。
八約,以清費廉取。
為官要清廉節儉,不貪腐少索取。官場中誘惑眾多,金錢、美色等對官員的腐蝕,都會使官員墮落,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毒瘤,給國家造成無盡的災難,甚至會毀滅一個時代,讓國家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歷代治亂興衰皆從其規律,無一例外。古今多少官員,就是因為一個“貪”字,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正所謂“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貪欲無度,牢獄自筑。
《居官八約》內容不長,卻概括了事君、共人、避爭、藏功、止事、要言、守獨、清廉等非常豐富的內容,被后人看作是為官做人的八項重要原則。
編輯:董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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