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相: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德主刑輔”
來源:學習時報作者:常文相 2025-04-06 13:46
“德主刑輔”是中國古代重要治理理念之一,強調治國理政以道德教化為主,刑罰懲戒為輔,兩者相互配合補充,共同發揮治理功用。“德主刑輔”理念發端于西周、成熟于西漢,并被之后歷代統治者遵循踐行,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演化為一種重要治理模式,在歷代實踐中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社會經濟上的厚生養民。《尚書·大禹謨》有云“德惟善政,政在養民”,善政、德政,就是以民生為重、心系天下蒼生。可見,重視民眾生計、使百姓生活富足,是中國傳統“德治”思想的價值追求。
縱觀古代治理實踐,厚生養民的“德治”目標貫徹始終。漢初為恢復社會經濟穩定,奉行“無為而治”,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田租起先十五稅一,較前代什一稅的慣例已大為減輕。漢文帝時改為三十稅一,還一度予以免除。漢景帝以后,三十稅一成為定制。唐太宗也曾對大臣說,“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明確指出民為國本,而農又為民本。因此他倡導藏富于民、損上益下。明太祖起家貧寒,深知底層百姓疾苦,極其重視民生。在其為政期間,因水旱災害減免各地田賦時常有之。明初商稅三十取一,務求簡約,過者以違令論,并且規定:凡嫁娶喪祭、魚蔬雜果、農器衣食等自用細物,俱免稅。至清康熙年間,賦稅減免范圍和力度堪稱空前。如康熙五十至五十二年間,清政府決定三年之內對全國所有省份輪流進行免稅,普惠天下生民,共享盛世繁榮。康熙同時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丁銀”總數作為定額,此后新增的人口不再征收錢糧,所謂“盛世滋丁,永不加賦”。
總的來看,中國古代歷代王朝多能實施授田墾荒、鼓勵農耕、輕徭薄賦、賑災濟貧、節省開支、裁抑兼并等舉措,促使物質生產得到極大發展。中國歷史上太平盛世的出現,正與統治者較好實施厚生養民政策直接相關。
司法審判上的矜恤慎刑。刑罰雖不可廢,但亦不可專恃為治。面對秦法嚴苛繁密,漢高祖入關與百姓約法三章,革除暴政。漢文帝有感于緹縈上書,不忍殘害罪人肌體,下詔廢止肉刑,廣開自新之路。唐太宗觀覽針灸圖,以人體五臟咸附于背,乃令今后不許笞杖犯人脊背,恐致傷命。他還曾親審罪囚,暫放犯死罪者還家,限定明年秋季自行歸獄。結果死囚個個依期回來,聽候處決,唐太宗將他們全部赦免。
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亦顯示出鮮明的“恤刑”色彩。歷代法律都對老幼病殘婦的判刑有所減免,保障罪犯的一些基本權利。司法實踐由于儒家道德的融入,注重預防犯罪與教育感化,突顯宗法倫理色彩。北魏時期出現“存留養親”的法律條例,為后世沿襲。明清以后,司法審判程序日益完善,發展出多種形式的錄囚會審制度,對有疑點的案件進行復查,對死刑的復核尤其嚴格慎重,旨在減少冤假錯案。
精神文化上的崇儒重教。“德治”不只是追求足衣食,關鍵還在興教化,從某種程度上講“化民成俗”正是中國傳統治理的本質訴求與最高目標。孔子認為道德教化能恒久深入人心,故而對待民眾主張先富后教。董仲舒以教化為治國大務,力主“教化不立而萬民不正”,建言“立大學以教于國,設庠序以化于邑”。在其倡議下,漢武帝建立太學,設五經博士,講授儒家經典。他又令地方開辦郡國學,構筑起從中央到地方的儒學教育體系,為后世承襲。漢代經學大盛,漢宣帝曾召集諸儒于石渠閣討論五經異同,稱制裁決,進一步統一了儒家學說。漢明帝即位之初,臨辟雍行養老之禮。漢章帝同樣大會諸儒于白虎觀,辯論結果進一步鞏固了儒學的主流官學地位。
兩漢地方官也在基層民間極力推廣教化,朝野上下,崇儒重教蔚然成風。唐朝以來,中國古代歷代王朝開設科舉、整理典籍、興辦學校、崇祀孔子,儒學傳播至周邊國家,在東亞范圍內形成獨特的文教傳統。漢學、宋學迭代而起,理學、心學順勢而興。明清之后,在政府和民間力量的雙向推動下,儒學社會化的趨向明顯加快。時至今日,傳統儒學經過近代以來的改造與轉換,已然內化為國家治理可資借鑒的深厚本土資源。
“德主刑輔”理念與實踐塑造了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品格氣象,對中國歷史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對國家權力構成一定的規范制約。在中國傳統政治思想里,“德治”與“天命”相配,“民心”則是“天命”的具體顯現,這就促使民眾的意愿成為政權存續運作的合法基礎與評價標準。“德治”生發的“天理人心”觀念,賦予了中國傳統政治以人文關懷和理性底蘊,由此規范國家權力,整飭社會秩序。在此意義上,“德治”雖與中國古代專制政體相適應,但同時又對國家權力構成一定道德制約,警示古代封建統治者不斷改革弊政,維系國家政治持續平穩運行。
彰顯了民眾在國家政治結構中的主體地位。中國傳統政治思想以“天下”為觀照,注重保全人群整體的生存需求與生活價值,承載著對生命延續的關切和尊重。“德治”與“民本”互系,強調民眾是國家的根基,民生安定關乎政權穩固,“得民心者得天下”。相較后來西方社會所標榜的公民權利表現形式,傳統中國尤為致力于保障民生利益的切實實現,人民群眾對于國家治理的根本意義愈發凸顯。
為“德治”向“法治”的轉換搭建了溝通橋梁。中國傳統治理固然具有固化等級秩序的一面,刑罰也大體被當成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的強力工具。但與此同時,著眼民眾共同利益的“德治”思想中也包含著倫理性、全民性、公平性及公共性特質,凝結著對制度化、體系化“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展現著“先天下之憂而憂”“以天下為己任”的濟世擔當。這些要素穿越文明時空,在近代以來的世界格局變遷與社會轉型中又被發揚光大,內化為中國國家治理從傳統“德治”邁向現代“法治”的歷史基因與現實契機。
編輯:董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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